日前,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云南省轻纺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1〕37号)(以下简称《标准条件》),为便于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把握《标准条件》,现对《标准条件》的有关政策进行解读。
问:《标准条件》出台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答:根据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改革要求,2019 年云南省轻纺工程职称评审工作已由省轻纺行业协会移交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进行管理。我省现行轻纺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的政策文件依据主要是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国家经委《工程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通知(职改字〔1986〕第78号),由于该文件制定年限较早,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轻纺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结构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现行轻纺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制度体系不健全、职称层级设置不完善、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导向不明确等问题凸显,不利于轻纺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科技创新发展。为进一步发挥职称评价在轻纺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7〕29 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人社发〔2019〕31号)等相关精神和国家、云南省关于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全省轻纺工程职称评审实际,对轻纺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进行修订完善。在认真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咨询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本《标准条件》。《标准条件》的出台实施,将起到以下作用:
一是充分遵循轻纺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业特点和成长规律.突出了重业绩贡献和市场需求的导向,并针对轻纺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业特点,合理制定了评审范围、学历资历、业绩成果要求,有利于科学客观地评价轻纺工程专业技术人才。二是为云南省进一步健全职称层级,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问:《标准条件》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标准条件》适用于我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轻纺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本专业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轻纺工程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轻纺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问:《标准条件》申报评审专业有哪些?
答:本《标准条件》的申报评审专业为:制糖工程、制茶工程、酿酒工程、橡胶加工工程、食品加工及制造、制浆造纸和纸制品、皮革化学工程、微生物发酵、日用化工工程、塑料加工工程、烟草工程及制品、印刷复制工程、轻工业(产品)设计工程、纺织工程、染整工程、纤维工程、非织造工程、服装工程、包装工程、家具制造、日用玻璃陶瓷等专业。申报人员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选择相关相近的专业申报评审。
问:《标准条件》关于县(市、区)及以下国有企事业单位指的是什么?
答:一是指行政管理关系隶属于县(区、市)级及以下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比如XXX县下属事业单位、XX乡镇下属事业单位、XXX县国有企业;二是指工作单位行政隶属关系虽不属于县(区、市)级及以下,但长期工作地点(近3年以上)在县(区、市)级及以下地区,比如XXX省级单位XXXX乡镇分支机构(长期工作地在XX县XX乡镇XX村)、XXXX地市级单位(长期工作地在XX县XX乡镇XX村)。长期工作地需提供其劳动合同、工作履历表(单位审核盖章)等材料综合证明。
问:提前申报高级工程师的条件是什么?
答: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或同时具备工程专业第一、第二学士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
问:《标准条件》最大的变化是什么?
答:《标准条件》遵循了轻纺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特点和成长规律,进一步体现了职称评价在轻纺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人才培养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一是淡化了论文要求。论文、论著等研究成果,科学引文索引、核心期刊论文发表数量、论文引用榜单和影响因子排名等仅作为评价参考。
二是明确了申报评审专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结合实际工作岗位,对申报评审专业进行了明确和规范,统一了申报评审专业名称。
三是取消限制条件。不再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统一要求。
四是拓宽了评价维度。评审条件不再唯论文、唯奖项, 而是从技术研究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实际工作业绩3个维度客观评价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条件更加科学、贴合实际,突出了工程技术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业绩贡献。
五是向基层一线倾斜。对在县(区、市)及以下国有企事业单位、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轻纺工程技术人员,在学历资历、业绩条件等方面均放宽要求,重点考察其实际工作能力,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