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职称改革有新的动向,江苏人社厅和卫健委联合发文:《关于下放高水平重点建设医院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的通知》。也就是说卫生系列的主任、副主任(医师、护师、药师、技师等)职称的评审权给了医院,医院可以自主评定,评定的职称纳入全省职称信息库统一管理。
其实,职称评审权下放的政策几年前在其他省份早就出台过,比如云南、四川、湖南、湖北、辽宁、山西、山东等省份。除了下放到医院,还有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都有自主评审权,自定标准,自主发证。
其中,有的省份还启用双自主的职称改革,即:单位自主用人,职称不与岗位聘用硬性挂钩,不作为岗位聘用的必要条件;专业技术人才自主参加职称评审,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到底职称评审权下放,是利还是弊呢?
先来分析下利的部分:
1、从人社厅下放给医院、学校、企业等用人单位后,不同的单位可能会有不同的评定评审标准,符合因材施教、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科学发展观和实践观!类似一些高校的自主招生和各省份的高考自主命题一样,增加了用人单位的独立性、自主权和能动性!
2、用人单位自主评审,可能评审的标准会更符合实际和更接地气!能增加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活力,提升评审效率!比如医院的评审因素可以从工作实际、临床业务、医德、技术等方面有所侧重,而不是唯论文、荣誉、成果等方面死磕。让医德好,技术高的医生能够脱颖而出获得职称。
再来分析下弊的部分:
1、评审权下放后,可能人为的因素更多了,公平公正性可能更不好把控了,对评委的权力无法监管,权力寻租的空间会更大,靠关系、走后门的情况可能会更多。
2、评审权下放后,学校也好,医院也好,或者企业也罢,到时都是领导一手遮天了,老师、医生、员工不听话,不服从安排,职称就别想了,这会制约和限制基层人员的创造性发挥,会看领导脸色行事,谨言慎行,步步惊心,夹着尾巴做人,失去了敢闯敢干,说真话,干实事的闯劲和开拓性!很多人会被牵着走,有苦不敢说,有气不敢出!
我个人认为:
职称评审不管下放还是不下放,关键是要公平公正,最好有量化的评定指标,客观的指标,减少主观人为的因素,给真正扎根一线干实事,有实绩的人一个实至名归的职称和荣誉!让钻空子,弄虚作假、权力寻租、托关系、走后门的人无处可藏!这应该才是职称改革的民心所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