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填报说明适用于各系列职称申报的通用情况,各系列各层级评委会有单独规定的,请按照申报通知的具体要求执行。
(一)申报网站
1.登录网址:http://182.245.127.25/#/msm/home(昆明市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络申报,建议使用谷歌、360极速或IE10以上版本浏览器。
2.登录账号:系统分为个人账号和单位账号。
3.系统使用指南:使用前请务必先下载并阅读系统使用指南,下载方式为平台首页--服务窗口--系统使用指南。
(二)填报要求
昆明市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中的每一项都必须 规范、准确填写(不得使用简称),并在对应的位置上传原件的扫描件,以图片格式上传,提供给各级负责材料审核的人员审阅。文件须按材料内容命名,便于审核查看。
1.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务必保证准确无误。
主要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其中, 手机号码必须填写现在本人常用的手机号。需上传的材料,根据要求上传即可。
注意:如果检索不到工作单位,请联系单位负责人注册单位账号。
2.申报信息
主要内容包括:“现有职称情况”“学历情况”“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完成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承担课题(项目)情况”“获得专利情况”“获得表彰奖励情况”“撰写著作情况”“撰写论文情况”“参加继续教育和国际学术活动情况”“年度考核情况(近五年)”。
按左侧菜单顺序填写,如有相应材料的点击“新增”按钮,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如没有无需填写。新建完成后可点击信息栏右侧按钮进行编辑、删除操作。
3.职称申报
(1)个人申报
点击左侧菜单“职称申报”,选中“个人申报”。选择相应的信息,选择完成点击“保存封面”。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才能正常申报成功。点击“申报”可查看未完成填写材料项,点击右侧去完善可跳转至该项信息填写处,继续填写相关信息。返回修改和重置流程的机会总共为4次,请检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注意:如在选择相应信息时,找不到申报专业对应的评委会,可能是此评委会还未开始申报审核或者已经截止申报,请注意查看各系列各层级的评委会申报通知。
(2)申报流程
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局审核→市人社局或所申报的市级评委会电子材料审核
市人社局或所申报的市级评委会电子材料审核通过以后,打印纸质材料按照网络申报流程,逐级审核盖章交至所申报的评审委员会。
(3)申报记录
点击左侧菜单“申报记录”,可查看本次申报的具体流程到哪个环节。
(4)附件管理
如有未上传的或上传遗漏的附件材料,按要求在此项补充上传附件。
(5)系统申报时间
参加市级相关评委会进行评审的,网上申报时间以各评委会当年的申报通知为准;参加省级评委会进行评审的,网上申报系统将在省评委会开始收审材料的前7天开通。省级评委会要求市级行政部门统一报送材料的,评委会截止收审材料前3日24:00,关闭网上申报通道;无要求统一报送材料的,评委会截止收审材料前一日24:00,关闭网上申报通道。
(6)申报电子材料备份
申报人需自行保存个人当年申报的相应电子材料,方便以后个人查看或查找相应信息。个人申报信息中涉密信息请自行脱密处理,如发生泄密事件后果个人自行承担。
(三)单位信息及申报审核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对于需要修改完善的材料,应及时退回至个人账号进行修改完善, 待个人修改补充后及时审核提交,避免错报、漏报。
注意:用人单位审核推荐申报评审材料后,申报系统中3次提出审核意见仍然存在问题的,各评委会承办部门及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本年度不再受理个人的申报材料,请认真对待。
1.登录注册
单位已经注册过的,请在“单位用户”页面,直接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直接登录。未注册的单位,在登录页面点击“单位注册”,进入单位注册页面,输入“组织机构代码”“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完成注册,点击“立即注册”按钮,注册成功后即可登录。
2.完善单位基本信息
点击页面左侧“基本信息”“单位信息”,填写对应的信息(特别是带*的),完成后点击“提交”。
3.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点击左侧菜单“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右侧将显示“专业技术人员”界面。可对本单位进行职称申报的人员进行发送信息、重置密码、移除、解锁等操作。
4.单位审核
单位登录账号后,在“申报审核”“单位审核”栏目中,单位点击申报人员名称前的“£”选择需要审核的人员,点击个人信息后面的“申报表”可查看申报人员信息及其提交的所有材料;“审核记录”可查看申报人提交以后经过的所有申报流程及审核意见。
单位根据申报通知和政策文件要求,对申报人员每个模块填写和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若所有内容审核无误,点击“基层意见”,填写完成基层单位意见,点击“提交”后,点击“审核”审核结果选择“通过”并填写审核意见;若有需要修改完善的地方,则在“审核”审核结果选择“返回修改”或“重置流程”,然后在审核意见中填写需要补充修改的内容,退回至个人账号。个人根据退回原因,修改完善申报信息, 修改无误后再次提交至单位账号审核。
5.基层单位意见
基层单位意见除如实填写单位对申报人的相关专业技术工作评价外,还需如实填写单位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意见形成情况及公示情况等内容。由于各单位推荐方式不尽相同,没有统一推荐方式,单位填写时关键是要描述清楚推荐的过程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