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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5-04-03 云南职称评审服务网 48

关于开展2025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

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市人社部门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开展职称申报评审

(一)职称申报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申报,即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归属地为昆明市五华区。

(二)参加昆明市五华区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才 (不含自由职业者), 除须符合各系列 (专业) 职称评价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外,须自2024年12月31日前至申报当月在昆明市连续参保,且现参保单位与人事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一致,除上级部门及评委会要求外,还需一并上传如下材料:

1.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上传要求:上传近五年年度《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审批表》。

2.国有企业及非公经济组织“工作经历 ”上传要求:上传申报当月的《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并包含最近24个月缴费明细及累计总缴费月数,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需和劳动关系签订单位及申报单位一致。(《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可在12333APP或是单位养老保险端口出具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纳证明材料)。(注:如有省外社保缴纳情况,请一并打印上传,并由单位查验真实性,写明申报人社保何地何时在何单位缴纳,缴纳时间及缴纳总月数,单位盖章法人签字一并上传系统。

(三)学非所用申报职称,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系列或专业外,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其申报职称时,学历和资历条件在评价标准条件基础上增加1年

(四)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变更系 列、考核认定人员除外)。

二、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一)在昆明市各系列各层级评委会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通 过 http://182.245.127.25/#/msm/home (以下简称“市信息平台”) 进行网络申报,申报程序详见《昆明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2025版)》(附件1)。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委托省级评委会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省评委会评审通知中明确需通过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 理服务信息平台 ( https://hrss.yn.gov.cn/zjgl/,以下简称“省信息平台”)申报职称的,按其通知执行;如未明确使用省信息平台的,必须通过市信息平台进行网络申报。凡未经省或市信息系统审核的申报材料,不予送评;如违规送评且获评审通过,则不予核准发证。

(二)在昆明市五华区工商登记的外省企业分公司,如需在昆明市五华区申报职称的,须提供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上级单位推荐报告。(附件2)。

(三)2002届以后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下载并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属于2002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无法通过网上准确查询核实其毕业证、学位证信息的,由用人单位对本人档案进行审查后,提交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学历承诺书(附件3)。上述材料作为附件材料提交,不再上传“毕业证”和“学位证”。

(四)各用人单位应将拟推荐人员的《昆明市职称申报综合情 况(公示)表》(附件4)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单位办公平台公示。公示完后公示表作为附件材料提交职称评委会。未经审核和公示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确认。

(五)在昆明市五华区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才,须登陆“信用中国(云南昆明)”网站( https://credit.km.gov.cn) ,在“信用服务”—“信用承诺自主申报”专栏中填写相关承诺信息并提交,点击“承诺书下载”后打印出“职称申报承诺书”,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申报职称填:“申报专业+申报级别”,作为附件材料提交审核。

三、规范申报评审相关事项

(一)规范申报行为。2024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变更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再严格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请申报人认真仔细阅读通知内容及评委会申报要求,认真填报材料,请用人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仔细审核把关,用人单位审核推荐申报评审材料后,申报系统中3次提出审核意见仍然存在问题的,各评委会承办部门及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本年度不再受理个人的申报材料。

(二)规范职称确认。省外职称证书资格确认工作和职称申报可同步进行。申报人在申报职称时将省外取得职称证书、评审表及任职资格文件上传至市信息平台附件管理“职称获取情况”专栏即可。如仅有省外职称证书,缺失评审表及任职文件(特别是评审表)的,需申报单位自行对该职称证通过发函形式进行真伪性确认,同步上传确认结果材料。除申报评审职称外,各用人单位其它用途的职称确认工作,按照“谁用证、谁确认”的原则,由各用人单位自行向原发证单位确认。

四、落实相关激励政策措施

(一)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 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贡献才智、建功立业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在参加职称申报评审时,不将论文、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可破格参加评审。对符合《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流动的九条措施》(昆人才办〔2020〕2 号)精神,到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附件5),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

(二)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范围内(附件6),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不单独换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云南省数字工程师培育项目专业技术等级与职称对应关系见附件7。

五、强化监督管理,提高申报质量

(一)申报人一个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职称晋升评审,对申报行为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对申报人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推荐,对推荐行为负责。

(二)对违反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进行处理。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相关信息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 3 年,记录期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相关职业领域对从业人员品德方面有具体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未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审核把关不严,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暂停该单位下一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进行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并按人事管理权限责成其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请各单位及各申报人员在申报各系列职称前,请务必仔细认真阅读各评委会申报文件,符合申报条件再行申报,不清楚的地方请及时和我局联系,不要随意误选评委会。

(四)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都需要用人单位进行严格审核,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须注明:“经单位审核,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材料真实有效”)、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且所有申报材料请严格按照人社部门及评委会要求进行准备及装订,散件一律不予受理。

(五)单位网络审核材料填写基层意见时,请严格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文件云人社通﹝2019﹞47号文件规定,在基层单位意见(表十二)栏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意见形成情况以及单位对本人业绩的评价等)。  

 

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昆明市五华区五华坊42号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2人才和事业科,孟欣凌,0871-63589319。

 

附件:1.《昆明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2025版)》。

2.《xx公司审核推荐报告》。

3.《学历承诺书》。

4.《昆明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

5.《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流动的九条措施》适用范围》。

6.《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

7.《云南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专业技术等级与职称对应关系表》。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日

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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