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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5-03-12 云南职称评审服务网 79

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省属各企事业单位,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评委会组建单位须在开展年度评审工作30个工作日前,通过本单位官方网站、官方媒体等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同步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网址:https://hrss.yn.gov.cn)公布。要科学确定个人申报截止时间、用人单位审核截止时间、组织推荐截止时间、评委会受理截止时间,确保各级审核推荐时间充裕,全面告知申报评审所需材料及工作要求。

评委会专家库到期换届及新组建评委会专家库工作6月30日前完成。各层级职称评审工作于10月31日前完成会后备案于11月30日前完成。年度评审、确认、考核认定的电子证书核发于12月31日前完成。时间安排原则上不得延后,确有特殊情况的,按职称管理权限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

    二、申报方式

    全省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可自行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鼓励使用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评审。 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申报材料严禁涉密,不得填报、上传涉密材料。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审核责任和程序

(一)用人单位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主要审核责任,重点审核申报人所提交的材料“真不真”。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学历、资历、成果、论文、工作业绩等)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未经审核和公示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确认。用人单位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等行为将被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二)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等推荐程序负主要审核责任,重点审核申报人和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全不全”。对不齐全、不规范的申报材料,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内容,留足补充更正时间。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完成的材料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不再提交州(市)行业主管部门重复审核。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我省各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等文件,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负主要审核责任,重点审核申报人的资格条件“符不符”。对不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材料,要及时退回下级审核单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承担兜底审核责任,履行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职责。

(四)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

评委会组建单位对申报人、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否履行审核责任负监督职责,重点审核推荐程序、材料真实性、推荐对象的资格条件等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政策规定处理。对需要补充更正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推荐单位或申报人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内容,并为补充材料预留充裕时间。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建立申报推荐诚信档案库,对申报人和各级各部门推荐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将提供虚假材料、不履行审核责任等行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推荐、评审的重要参考并进行通报。采取线上方式评审的,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各级可直接退回相应单位或个人,不需层层逐级退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职称政策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传统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宣传解读职称评审政策、申报评审要求及任职文件、电子证书下载查验等专业技术人员咨询和关注较多的内容,积极做好解释答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扩大职称政策的宣传面,提高职称政策的知晓度和执行力。

    (二)规范职称申报评审流程。各层级职称评审委会组建单位要按要求在信息平台进行会前、会后备案,对备案材料的准确性、规范性负责,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备案履行审核监管职责,未进行会前备案的不得召开评审会议,要严肃处理会后备案时通过人员职称信息上报不准确问题。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正确履行评审职责、群众有反映、违反评审纪律的专家,要及时报核准部门作出调整。合理安排评审会议时间,每名申报人申报材料要经过3名以上专家独立审阅,评审结果要由出席评审会议评审专家共同投票产生,不得重复投票。评审会议实行封闭管理,评审期间统一管理通讯工具。

(三)强化职称评审工作监督。按照“谁授权、谁负责监管,谁主责、谁接受监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称评审监管主体责任,围绕职称申报、推荐、审核、评审、备案等全流程,对照《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中对3类重点人群和2类重点单位的监管内容实施全过程监管。要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审查发布在信息平台的内容,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规范、有效。

(四)加强评委会规范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对核准组建的各层级评委会进行全面清理,于4月30日前将各层级评委会信息(附件1)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并责成评委会组建单位严格按照核准文件对信息平台评委会信息进行维护更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根据报送情况对信息平台评委会进行清理,对评委会信息不准确、超过备案有效期及“僵尸”评委会进行清除,并在信息平台统一发布各层级评委会目录,未在目录内的,不得开展职称评审,不能办理职称业务。

各地、各部门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结束15天内,将本地区、本行业(部门)职称评审工作开展情况、特色亮点、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附件:1.职称评审委员会信息汇总表.doc

      2.职称申报评审审核责任清单.doc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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